为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4月28日下午,罗甸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李明金走进罗甸县特殊教育学校,围绕未成年人保护、预防电信诈骗及醉驾犯罪行为等内容进行宣讲,为该校师生带去了一份法律知识“大礼包”。
宣讲中,李明金法官以案释法,结合真实案例向罗甸县特殊教育学校的全体教职工生动地讲解了醉驾犯罪行为的刑罚责任和生活中常见的电信诈骗现象及预防措施。针对特殊教育学校学生的特殊性,李明金法官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向特殊教育学校的老师们系统全面地讲解了强制报告制度,即中小学教师作为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群体,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正在遭受不法侵害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报案或者举报。
宣讲结束后,在场的教职工纷纷表示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严于律己、提高警惕,杜绝酒驾犯罪行为和电信诈骗事件的发生。同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强制报告职责,做孩子们健康成长的守护者。
走进特殊教育学校开展法治宣讲,是罗甸县人民法院延伸少年审判工作,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维权的具体举措,也是我院开展“法治进校园”普法宣传活动的又一延续。下一步,我院将持续深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努力扩大普法覆盖面,为构建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贡献力量。